抖音短视频排名服务在线协议

您(甲方)在购买本产品前,已认真阅读的本协议,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遵守各项条款。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抖音短视频排名服务提供商,甲方委托时代互联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介绍

1.服务内容

时代互联为甲方提供抖音短视频排名服务,针对甲方短视频账号及相应的短视频进行指定的关键词排名优化服务。

2.关键词信息

时代互联根据甲方提交的关键词信息,提供排名优化服务。

二、费用

甲方需向时代互联支付足额的短视频排名服务的预付款。

服务标准:

1、甲方所提供的推广关键词,排进该关键词搜索结果前十视为当日达标,达标后开始计费,关键词的计费是依据搜索热度定价。

2、甲方提供的推广关键词上线一天扣费一天,若在推广中某一天没有排进前十名,则该关键词当天不扣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添加关键词并保持发布视频频率,时代互联针对甲方的视频及关键进行优化;但由于关键词的热度(搜索量)不同,推广难度也就不同,时代互联不保证甲方提交的关键词全部出现在搜索结果前十。

2、开通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添加关键词数量不少于8个,且1个月内每个关键词对应发布视频数量不低于3条;如果超过1个月无任何关键词排名前十,视为时代互联服务未达标,可以退还相应款项;

3、禁止提交以下行业及关键词及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代孕/气枪/中奖/办证/赌博/私家侦探/博彩/私服/百家乐/气狗/医疗/医药/医院/美容/明星经纪公司/商业调查/无线耳机/偷拍设备/低价电脑数码产品/N折充值卡/摩托车/刻章/发票/化学违禁品/管制枪支刀具/成人用品/信用卡/香烟/按摩/代考/代发论文/涉黄/攻击性的言辞/违法的内容/比较低级粗俗的广告/同行业品牌词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视频。甲方承诺遵守本协议附件的用户信息安全规范承诺函;甲方账号如因发布上述视频内容导致的所有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时代互联无关。

4、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时代互联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另一方破产、停业、自愿或强制性清算;

(2)因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3)一方拒绝或延迟履行协议,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催告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

(4)本协议中规定的终止协议履行的情况出现。

2、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五、保密条款

双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任何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民事责任。

六、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但不管任何原因,时代互联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额,为甲方实际支付本产品的费用。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由时代互联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的补充、变更与修改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条款进行变更或修改时,应允许双方任何一方随时提出补充、变更和修改方案,经与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立补充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进行的补充、变更与修改无效。

八、其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该法律解释。

附: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承诺函

甲方(用户)声明并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传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加 强互联网广告发布的有效监管,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要求营销平台(系统)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 括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 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第 292 号令)、《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外宣发电[2009]1 号)、《印发<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672 号)等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 任何违法、违规、低俗和过激行为,严格履行国家行业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所有用户须遵守国家公共 信息服务、营销平台(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不得利用营销平台(系统)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甲方(用户)承诺通过营销平台(系统)所发布的信息均享有合法授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甲 方独立拥有其所发布内容的版权,并且所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随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因甲方(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引发 的一切争议与法律纠纷均由甲方(用户)负责,与营销平台(系统)无关;若甲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所有权、授权等发生 变动,甲方(用户)应及时取得相应的合法有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用户)承担。

第二条:违规信息处理方式

1. 营销平台(系统)总部审核员若发现用户所涉及行业、产品、服务内容(文字、图片、音视,官方网站等)信息明显属于 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总部将立即关闭/暂停该用户使用权限,保存违规记录,按照违规/违法处理方式进行处

2. 用户所涉及行业、产品、服务难以辨别时,应经营销平台(系统)总部客服经理审核同意后再开通。3. 对于用户通过营销平台(系统)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营销平台(系统)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信息,严重 时将采取暂时关闭账号、保留违规/违法记录并向相关部门上报等措施:

a.发布违反法律法规非法类信息;

b.发布时事政治类信息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国家利益嫌疑的;

c.发布以恶意竞争为目的商业信息;

d.发布诋毁他人/企业为目的信息;

e.营销平台(系统)审核员接到投诉并核查属实的侵犯。假冒别人著作权、版权、产品的内容、图片、视频;

f.审核员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成份;

g.审核员有足够理由相信该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营销平台(系统)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

第三条:侵权信息处理方式及流程

1. 浏览者发现用户信息、产品、图片、视频等涉及到侵权,或用户提供假冒的产品内容/图片/视频等;

2. 浏览者向营销平台(系统)总部客服人员投诉,提交侵权、假冒的相关链接、页面、照片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实自己 产品、版权的证据;

3. 营销平台(系统)总部审核员根据浏览者提供的证据,核实侵权、假冒的真实性;

4. 对于真实存在侵权的文字内容、图片、视频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营销平台(系统)审核员将暂时关闭该会员的账号, 限期整改,限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营销平台(系统)审核员将关闭此用户账号;

5. 所有投诉不属实者,营销平台(系统)审核员不予处理;如果属实,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涉嫌欺骗、诈骗类处理方式

1. 营销平台(系统)总部接到网监、网警或其他主管部门的电话或者邮件;

2. 营销平台(系统)审核员将配合网监、网警,立即关闭发布该信息的账号;

3. 必要时,审核员会提供该会员的详细质资料,配合调查取证;

4. 所有涉嫌欺骗、诈骗类用户,一旦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告,营销平台(系统)总部将立即关闭账号,并且立即向公安 机关上报,已开通的相关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本承诺函与其他服务条款产生冲突时,以本承诺函条款为主。